我院将于2017年3月2根据河南农业大学《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第(5)条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可应予退学”。按照2017年3月1日教务处《关于学籍清查的通知》的规定,对长期不在校和超过休学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下列3名学生。许领君同学于2015年9月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间一年,即2016年9复学,现已超过规定的休学年限,未按时返校。张朝阳和魏文昌同学属于未办理任何手续,长期无故旷课。现对这三名学生进行学籍清理。
请上述同学于2017年5月5日前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由学校按规定取消学籍。按时办理退学手续且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年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可颁发河南农业大学肄业证,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公告。
河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