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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04 20:22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 号)文件精神,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推免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负责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相关教师 7-9 人组成,负责学院推免生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等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条 遴选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辅修双学士学位)。
  (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 集体主义观念,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求是创新,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三)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均没有出现过不及格记录,并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及其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级考试成绩达到100分(合格)及其以上。
  第三条 推免生按综合成绩(百分制)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
  学习成绩、奖励分均以百分制计。计算办法如下:
  1、学习成绩(A)
学习成绩(A)为前三学年所有修读课程的学习成绩(辅修专业课程除外),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A=平均学分绩点×10+50
  2、奖励分(B)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推免工作中奖励分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3、综合成绩(Z)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Z=A×95%+B×5%
 
  第四条 推荐名额
  原则上根据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数,按学校分配比例分配推免生名额。
序号 专业 推荐名额
1 英语 6
2 商务英语 3
3 翻译 3
4 日语 3
合计 15
   第五条 工作程序
  ( 一)学院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和修订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办法,报送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实施。
  ( 二)学院根据要求,公布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主控—推免生), 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 PDF版;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电子版1份;提供奖励分支撑材料原件如参军入伍服兵役退伍证、参加志愿服务证明、到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不符合《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 (农大教〔2024〕6号)相关要求的学生,无报名资格。本次推免报名原则上以教务系统报名为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核算学生的奖励分值,并录入教务系统,得出推免学生综合成绩和排名。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四)在规定期限内,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初选名单、推免信息表、学生成绩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六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并完成学院安排的相关学习与工作。
  第七条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违法处理或违纪处分者;
  (二)不论何种原因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三)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第八条 凡在推免生遴选推荐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 员,一经查实,由学院党政办公室报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 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后,做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问题,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