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因极为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到团委请假,经班主任和辅导员同意,找同学代请假;
2.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请假,经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同意之后,必须当天及时落实请假手续,过期无效;
3.请假人员返校后,应在请假截止日期当天或第二天中午2点前及时销假。
负责人:陈桃 办公地点:海棠楼附202 办公电话:56990223
2.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请假,经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同意之后,必须当天及时落实请假手续,过期无效;
3.请假人员返校后,应在请假截止日期当天或第二天中午2点前及时销假。
负责人:陈桃 办公地点:海棠楼附202 办公电话:56990223